第三章 明星赚钱真容易!(1/2)
2014年8月1日,晚上十二点。>
林远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上传了一张自己在医院接受推拿的照片,并附上文字:>
【20岁的人却有80岁的腰,必须要休息几天了[苦涩][苦涩][苦涩]。】>
看到这条微博的网友,一开始基本都没把林远这条微博当回事儿。>
粉丝自然是在评论里嘘寒问暖,让林远注意身体。>
当然,也有少量黑粉在嘲讽林远不是男人,一点儿小伤就要死要活...>
所有人都没有往林远离队的方向考虑。>
但公司内部,却因为林远这条微博闹翻了天!>
“席巴!这么大一活人!就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让法务组立刻起诉他!席巴!居然敢撂我的挑子。”>
“把剩下的几个人看牢!别让他们也跑了,席巴!”>
...>
8月3日下午三点,有娱记爆料,行星团主唱林远,已于前日正式离队。>
并委托律师向汉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其与娱乐公司的《专属演艺合同》无效。>
此消息一出,瞬间在圈子里掀起了滔天巨浪。>
爆料者若是别人,没多少人会相信这么“离谱”的新闻。>
但这次的爆料者,可是拍到冯大炮出轨女主持、董捷激吻王大志、纹章出轨姚笛的第一狗仔——卓玮!>
只要是个有脑子的圈内人就能想到,卓玮上个月刚得到“第一狗仔”这个itle,眼下正是事业的关键上升期。>
这个时候,卓玮不可能放这么大的假瓜来忽悠网友。>
这也就意味着,林远真的要跟解约了!>
不知道是被哪家公司抢了先!>
...>
果不其然,卓玮的爆料一出,两个小时后,林远就连发了三条微博。>
第一条微博,林远没有搭配任何文字,只贴出了一张汉城地方法院的受理回执单。>
第二条微博,则是林远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告成立燕京远方传媒,全权负责林远的一切演艺活动。>
微博后面,林远还@了公司刚创建的官微。>
含义就是:赶紧来联系这个微博!我要工作!>
第三条微博,林远发了一组自拍九宫格,并附文表示了对粉丝的感谢,承诺以后一定会再接再厉,为粉丝们带来更多更好的作品。>
虽然林远不搞饭圈,但将心比心,粉丝喜欢了自己这么久,自己还是应该有点儿表示的。>
...>
“儿子,我看网上说,你跟泡菜国的那什么公司解约了?”>
林远的父亲林哲之前从来不会关注这种娱乐新闻。>
但是自打儿子成为明星之后,林哲关注娱乐新闻,比关注自己所在行业的新闻还勤一些。>
“正在走法院程序,顺利的话,下个月应该就能宣判合约无效了。”>
林远看着手机对面一脸愁容的父亲,笑着说道。>
穿越过来已经一年多,虽然平时训练很忙,但也跟这具身体的父亲、继母还有同父异母的妹妹都通过电话和视频了。>
一开始林远还有些不习惯,但一年多的时间,林远早就接受了新的家人。>
“阿远啊,他们那么大一家公司,你能告赢吗?”>
林哲还要继续说什么,手机已经被林远的继母陈岚抢了过去。>
“没事儿的陈姨。”>
林远一脸轻松地解释道:>
“公司虽然在泡菜国势力很强,但我们打的是民事官司,我违约金都全额支付了,没理由失败。而且我是华国人,泡菜国法院管不到我。”>
“那就好那就好!”>
林哲又把手机抢了过去:>
“我看你微博,你说你开了家公司?你翅膀硬了?你能管理好公司吗?”>
“爸,你放心吧。我以后拍戏什么的,肯定没时间管理公司,而且我也不懂管理。”>
“要不要我帮你招几个人...”>
“不用了,我公司有管理,是泡菜国电视台的一个华国高管,被我拉过来当总监了。”>
“你个死老头子,问那么多干什么?娱乐圈的事儿你又不懂...”>
林远隔着屏幕,一脸尴尬地看着夫妻俩拌嘴,手机又被人抢了过去。>
是林远的妹妹林晓雪,今年还在上小学。>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你可不可以去给我开家长会呀?我有好几个老师都说,想给我当嫂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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