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彩云楼(1/2)

( z) 越栾城占地极广,城墙巍峨,有百丈高,城内人员稠密,人口达到数百万之多,是这方圆数千里地之内,人口最多,也是最雄伟的城池。 越栾城的周边有许多栾树,是以城内外多有染坊,各类布匹、皮革和毛裘更是享誉天下,商人云集。 林轲交了入城税,随波追流的随着人潮进入城中,一时间一片嘈杂声传入耳中,繁华鼎盛,真有举袖如云,挥汗如雨的架势。 林轲在荒郊野外和苍山之中待久了,习惯了清静的生活,对于这种嘈杂的环境还真有些不大适应。 想了想打算还是先找一处酒楼住下,然后再去打探消息吧。 大街笔直而又宽阔,可以十车并行,马车是驷骈马拉车,宽敞舒适。 林轲自然没有这样的马车代步只能步行,所幸他的轻功倒也不差一道道残影留在街头,而他本人却已经来到了城中最为豪华的酒楼。 ——彩云楼。 客是天间客,人住彩云楼。 彩云楼危楼三百丈,据说建造楼阁所用的柱子,还是从数千里外的苍天山脉运过来的,足有数百丈高。 林轲对于这些传说,倒也不怎么质疑,毕竟这彩云楼也确实足够气派,建造得足够大气不说,里面的摆设也都弄得十分的富丽堂皇。 一步一景,毛毡铺底,青石墙面上雕满了各种壁画,还有各种文人侠客们的遗刻,实在让人很难以想象和相信,这世间竟有如此豪奢的场所。 “光是如此场景,只怕没个数十载恐难以成型!” 林轲一时感概不已,赞叹道。 “兄台此言差矣!” 就在林轲感叹这彩云楼的鬼斧神工之时,一个身着儒袍,腰佩长剑的文士说道。 “这彩云楼建造之初,所用的时间非数十载,而是数载。据传八百年前有巨兽拉木,宗师为工匠,费时三年,终成彩云楼。” “对极!对极!徐文兄博闻强记,实乃我辈楷模。” 佩剑文士的身旁,一个略胖的文人拍掌附和,一脸钦佩。 林轲嘴角抽了抽,看着这一唱一和的逗比二人组,心中很是纳闷这彩云楼建造用时是数年或者是数十年对自己来说,不过是一时之间的感慨罢了,可是他们在这瞎是怎么回事,真是聒噪。 这人…好讨厌啊!! 这个念头竟然同时浮现在林轲和那两个青年文士的心中。 林轲心中能有这个念头,还是很容易理解的。可是那两个文士的脑回路,却实实在在的,让人感觉到清奇。 我等帮你纠正了一个错误,就算你不奉承一番,起码也得道个谢吧,摆个酒,请我等饮酒论诗啊! 当然,你若是真的请我,我也是要拒绝的! 只是你一言不发,连个表示也没有,实在让人尴尬。 “这真是个令人讨厌的人渣…”两个文士互相对视一眼,读懂了彼此眼中的意思,最终只得郁闷的怏怏而去。 他们郁闷,林轲还郁闷呢!莫名其妙的有人插话搭讪,咱们不熟的好不好! 林轲摇了摇头,不再理会这两个神经病,径直走向柜台,办理入住。 彩云楼下半部分采用的是青石搭筑,上半部分则是檀香木结构,整体的构造结实舒适,历经数百年沧桑而不坍塌,是往来越栾城的商客、文人和侠士住店休息的首要选择。 “一间上房!再来桌酒席送上去” 林轲递去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掌柜即可热情的回应。 “客官来得正巧,本店正好还剩下最后一间上好的客房,房钱十两银子一天,酒席五两银子一桌,不知道客官需入住几天,可需要备上热水?” 看着掌柜一脸贱笑,林轲却嫌弃的恨不能一巴掌拍过去,心中却在暗中盘算,自己需要留在越栾城的时日。 十两银子一日,一百两也不过十天,也不知道够不够用,索幸又甩了一千两银子下去,就当多退少补吧。 彩云楼的消费水平很高,一间上好的客房就需要十两银子,中等的五两,最次的下等客房也需要一两银子。 酒席更是贵得离谱,三菜一汤一两银子,林轲的那桌酒席,也就多了两个菜,就需要花费足足五两翻了两倍还多,说是上的酒菜不同乃是上好的梨花酒。 “客官这是您的房间号牌,天字十三号。” 掌柜的见林轲豪阔,脸上的热情不减,恭敬的将牌子递过去。 “慢着!” 就在林轲想要接过牌子的时候,一只粗狂的大手拦了下来。 手的主人是一个彪悍的大汉,背负两柄宣花大斧,一股凶悍之气一下子将掌柜给震慑住,把手缩了回去。 “小子,这间房爷爷要了,你应该没意见吧!” 彪悍大汉的铜铃大眼凶恶的盯着林轲,一身劲气也紧紧锁定林轲的周身要穴,威胁着说道。 林轲面色一冷,周围的人只觉气温陡然一降,寒彻人心。 “你找死!!” “彭!” 只见林轲话音刚落,便一掌拍在了眼前的柜台上面,一个算盘顿时飞离台面一尺距离,随后又被他以极快的速度拍飞,下一个瞬直接出现在彪悍大汉的胸口位置处。 “噗…” 彪悍大汉一口逆血喷出,整个人也随着倒飞了出去,胸口的肋骨全都被打得粉碎。林轲拍飞的算盘也插进胸口足有一寸的距离,险些没将彪悍大汉的心脏当场压破,算是让他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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