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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家之多为歷朝之冠。可是女教仍无怎大目的。《训学良规》云: 有女弟子从学者,識字,讀弟子规,与男子同。更讀小学一部,女四书一部,看呂氏闺范一部,勤与讲說,使明大义。只须文理略通,字迹清楚,能作家书足矣。诗文均不必学,词赋尤不可学。 这便是清代女教宗旨。又称塾中规则云: 有女弟子,男子有过,概不责臀。虽幼童不得与之嬉戏。如女已十岁,外师未过五十者不宜教之。 中国旧式女教应以此为极则矣。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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