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 27 章(2/2)
不是已经租了房子了么,到时候就让程鸿去你那边住,他平时也不会煮饭,你一个人也是做两个人也是做,你就顺便把他的份儿一起做了呗。”
程肯气得要爆炸:“我租的是一室,家里就一间房子一张床,他来了住我这儿我住哪儿?我给他做饭,他生活费交不交了?我每个月的工资还要养他这么一个大活人?”
“你再买张单人床,中间拉条布帘子隔开不就行了!亲姐弟有什么好不方便的!要生活费,你怎么就那么势利小心眼!我们养了你二十年,问你要过生活费没得!你就让你弟弟住一段时间吃几口饭,就要把你吃穷了是不是!”
程肯深吸一口气,把脸深深地埋在环抱着的膝盖里,手机放在旁边,于燕还在喋喋不休地数落着她,说着养她多不容易,说着同村的有些姑娘连初中都没上而程家还让她上了大学她是有多幸福,说着她不照顾弟弟是多么没有远见,说着她是多么的自私自利不积福德。
在这些事情上于燕的口才是比美国大选的政客还要顺畅,自成一套的逻辑连贯,妙语连珠。程肯看着窗外黑暗中的万家灯火,很想把手机从这七楼摔下去,结束于燕的喋喋不休;最好自己再跳下去,结束于燕的穷追不舍。
为什么人生就这么艰难呢。
程肯想。
等到于燕骂够了,方才发现对面没有反应,愤愤不平地挂了电话后,程肯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儿呆,又爬起来,背了三十个英语单词,背完后,又开始点开网络视频教程学日语。她心情很是烦躁,却又不能不逼着自己去做这些事。
她希望自己更强大一些,在职场上有更多的附加值累积,累积到形成她的不可替代性,让她能够去向更高的山峰。
有些人有奇迹可言,而大抵有些人的唯一期盼只有四个字。
苦尽甘来。
程肯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自己从跟于燕吵架所引起的暴躁的心情平静了下来,认认真真地开始看书。不知不觉的,天色暗了下来,风晃荡在窗外,拍打着她半合着的玻璃窗——飘落了秋季带着凉意的雨在窗檐上,她从书桌旁起身走了过去,准备关上窗,不经意间往下面扫了一眼,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站在路灯下,三楼的高度还能看到灯光下一丝丝的雨丝纷飞,落在那人的发上。
是林昱。
若是平日里,程肯可能翻个白眼就把窗户关上管他去死了,可是今天的她处于一种疲惫而又寂寥的状态中,这种状态让她变得也有些优柔寡断了起来,那种对于林昱的恨意都被诡异的雨天弄得模糊不堪,像是飘在地上水坑里的手抄纸上的字。
林昱曾经给过她记忆中从未体会过的温暖,那些温暖给了程肯自信、动力、力量,激荡了她整个青春岁月,让她的日子变得磅礴起来——是的,是磅礴。是在雪山上望着茫茫山脚和天幕的大气,是一种舍我其谁的自信,是一种在极地看到极光的此生无憾。
他曾经也为了她半夜里从宿舍翻墙出去,跑了半个城,买了她随口说想吃的冰糖葫芦站在她宿舍楼下期待地等着她下来,又在她责备他的时候面对她傻乎乎的笑;他曾经也在程肯回校的时候提前两小时就去火车站等她,带着零食奶茶给她,自己提着沉重的行李箱;他曾经也为了她放弃出国交流一年的机会,就因为舍不得,不想分开。
程肯看着那个灯光下的人影,鼻尖莫名的有些发酸。她和林昱的爱情,是她得到的一件华丽的、精致的、妥帖的新衣,她曾以为最后这件新衣会渐渐磨损,但也会染上时间的沉积和魅力,最后成为一件值得收藏的记忆与珍品;谁知新衣在她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已经在磨损中破了洞、抽了丝,穿在身上已经浑身不自在了——可能有人会选择去修修补补,而程肯选择一把火烧了它。
没人知道爱情是从哪一刻开始腐坏的,就像不知道冰箱里摆着的剩菜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