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2/2)
打鼓的接回去,因此,她希望艾尔文能乖乖留在信平国,照顾好弟弟妹妹。
艾尔文躺在床上弹起,手握的紧紧的,连指尖掐进肉里都没发现。
一个月后,五年一次的赏花大会开始了。
赏花大会由信平国皇室举办,五年一次,赏花大会中也会出现一些精心培育的比较名贵的花种,但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给花系种植师展示的平台,大会期间,除了信平国的花系种植师外,其他的国家的花系种植师也可以参加。
两个礼拜前,天青城的旅店人满为患,有些来迟的找不到旅店的种植师,干脆在城里搭了个帐篷。
信平国老国王身体日渐下滑,眼看熬不了多少时日,一朝天子一朝臣,除了拉媒之外,他现在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提拔青年有为的才俊。这次,干脆把赏花大会的主办重任交到了巴斯公爵的长子秦寿手中。
秦寿正为小人精犯愁,怕被人耻笑,他已经在家里闷了两个多礼拜。只是,这皇榜一贴,由不得他辞职不干,于是,只能和弟弟沃克,勾搭了几个兄弟,整天忙东忙西。这么一来,罗晓风轻松了,他甚至扳手指数了数,自己这些时日,至少少挨了沃克几百个恶毒眼神。
每次拿这话和亚斯说时,亚斯总会在他怀里笑的花枝乱颤。
年轻是革命的本钱,少年初识情-欲滋味,一发不可收拾,加上有了艾尔文提供的理论资料,这羞人的事情自然没少做。结束之后,有好几次,亚斯拍打罗晓风的肩膀,诚恳的道两人身体的默契,好的没话说。
罗晓风苦笑不得,俊脸被情人调戏的和猴子屁股一样。
和哥哥比起来,风五这边差了一点,不过,好歹洛奇口风也有些松动了。有时死缠烂打的,竟能让他的手摸到衣服里面。所以,虽然没什么实质进展,但这时间一长,也成就了他揩油无数。
“亚斯,你报名参加了吗?”
“你说赏花大会?”亚斯挑挑眉头,他们处在人来人往的学院广场,亚斯靠着罗晓风的肩膀。
他容貌姣好,气质非凡,学院里面想打他主意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只是亚斯贵为亲王之子,又本身实力高超,没人有那个胆子用强的。所以和沃克一样,他们羡慕死了罗晓风的狗屎运。一介平民,居然得到了亚斯的青睐。他们中有人不止一次看到亚斯剥葡萄给罗晓风吃,有时,还是用那粉嫩嫩的小嘴喂的。
亚斯恢复了罗晓仁的记忆,偶尔喜欢设计一下情人,但对晓风,他的心意绝对比真金白银还要真,就连在床上的时候,也是兴高采烈的与求与给。这点,罗晓风比谁都清楚。
喜欢就是喜欢,亚斯也不做作,在学园里以前还遮掩那么一两下,现在则百无禁忌,牵牵小手不提,就连抱抱和亲亲会在没人的时候做两下,咳咳……过于伤风败俗的事情在公共场所不宜表现。
“嗯。”罗晓风点点头,用手擦去亚斯嘴角的污渍。大概是物以类聚吧,晓仁和小白,云云一样喜欢吃零嘴。不过晓仁最喜欢吃辣的,尤其是那酸菜鱼,他一人可以吃三盆子,鱼和酸菜吃光后,他还喜欢把辣椒拣起来,配合着汤汁,放嘴里嚼着,那场面每次都能看的罗晓风心惊肉跳。
“对了,你知道艾尔文的花魂是什么吗?”亚斯发问道
“咦?”罗晓风蹙起眉峰,“他也是种植师。”
“嗯,我才知道的,报名的长单子上有他的名字。”
“呃……我猜是水仙花吧。”那么自恋,也只有自恋的水仙花才配得上他。
“宾果,晓风好聪明,亲一口。”蜻蜓点水般在爱人额头上落下一吻,亚斯笑道,“你一下就猜到了,亏我冥思苦想了大半天,他和那个水仙花啊……还真是绝配。”
罗晓风点头,随后问道:“你那魂珠还习惯吗?”
“不错呢。”亚斯笑笑,摊开掌心,一株玫瑰苗出现在他手中,纤细的花枝上,盛开了六朵颜色不一的玫瑰,“忘记跟你说了,我和它彻底融合后,又掉了两件装备,把你的拿出来,正好凑成了一套,这下,袍子,裤子,帽子,护腕,披风,肩胛,都有了。”
“我猜它下次掉腰带。”
“也可能是护心镜。”
“其实玉佩很不错。”
“嗯,我还喜欢戒指。”
“要不来个手环。”
“面具最帅。”
……
两人兴高采烈的讨论着,在他们没注意的时候,六朵娇嫩嫩的花上积满了花露,像一滴滴啜泣的眼泪,~~~~(>_<)~~~~ ,被压榨了。
我们不是街边论斤卖的花生瓜子。
也不是沿途路上的便宜小吃。
“哟哟哟哟~~~”
云云说——抗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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