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4/4)
在“天津远洋运输公司”的会议室里,刘春江把更换船用钢板供货商的事情提出来。面对叶海提供的资料及价格上的保证,一众高管人士均无话可说。这本来就是明摆着的事,一个是高价进口,一个是本土低价新产品。在质量上没有差异的情况下,任谁都知道如何选择,何况叶海产品还高过别人一筹。
当然也有个别人提出“星钢”的审核,论证目前只是我国一家承认,还未在国际上得到权威机构的认可。现在就违约使用是否过于草率。
这个问题刘总根本不屑一顾,驳道“我国的工业技术水平也许拿先进国家有差距,可在检测方面并不落后于世界。星钢的性能指标既然以得到了国家认可,那就绝不会偏差到哪里去,得到国际认可也只是早晚的事。反倒是我们不抓住机会,趁该公司尚未成名,可以尽量压低价格降低自身成本开支,那又更待何时。”
对刘总一番慷慨激昂的话众人再无异议,这等好事再不抓住那就是白痴了,在坐的哪一位脑子都不比别人苯。遂一致通过解除与美国“纽柯恩钢铁公司”的合同,与“星华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并致涵美国公司对单方面毁约表示了歉意,促请该公司迅速来华协商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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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0日,“天津远洋运输公司”与“星华科技钢铁制造有限公司”在公证处签属了船用钢体材料十年期限的供货合同。
合约注明了作为星华公司的第一个长期客户,享有合同期间供给的材料价格只降不升,在生产繁忙时还需优先考虑等一系列优惠待遇。另在附属协议上注明由“星华”全额支付因与美国方面毁约而造成的350万美元的赔偿费。当然先由天津公司垫付,以后再在货款中扣除。
而在没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下,“星华”单方面毁约将支付高达1亿人民币的赔偿,天津海运却只需支付1000万人民币即可。
整个协议条款对叶海是相当克扣的,不过他倒并不在乎。本来他就没打算在这笔业务上赚钱,图的是个广告效应。是以非常爽快的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达成协议了。
事后俩方共同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中外记者解答关于此次与美国方面毁约,以及新的合作关系等诸多事项。并由叶海公开展示了公司的“星钢”“华钢”样板及各项国际通用标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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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一结束,一直被有关部门因某些原因压着未与批露的,关于最新专利钢铁科技之事再也包不住了。国内外各大网站均以醒目标题“中国惊现超世界顶尖钢铁科技产品”,详细报道了此次合作事项。
一夜之后,全国各大新闻报纸也以头版头条发表了报道,电视广播也开始派人追踪采访。“星华公司”之名迅速红便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并随着电波飘扬过海,传送到了世界几大钢铁产业国家。
不堪其扰的叶海一行人,在天津公司人的掩护下轻装简阵悄悄逃离了天津返回公司。为防止在机场被记者堵住,众人的所有通讯工具都被关闭。
在成都机场下了机,叶海找了个公用电话打回公司想问问情况。哪知连换了好几个号码都是忙音,知道公司情况不比天津好多少。不敢直接回公司,先把几人带回自己家里,派人去联系徐总和顾燕过来询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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