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三章 痴者纯心 青莲疯意(3/5)

的高手,竟被书画二圣生生折损五成,镇星堂堂主康景文更是断了一臂,这个结果不可谓不残酷。余人无暇休整,书画二圣的尸体还未变凉,他们便要继续上路去迎战他们新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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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先生敷衍叹道:“可惜了,画圣这样的高手竟这般轻易死了。”秦易扇平静道:“心智不全,总归容易被人所趁。画圣没了,我们还有诗圣。”杜先生颇感兴趣道:“难道诗圣不逊于画圣?不知他又受了秦长老什么恩惠?”

秦易扇微笑道:“不,他不需要。”杜先生大觉意外道:“哦?这是为何?”秦易扇意味深长道:“因为他是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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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烈火等十余人沿着江岸继续前行,直至江线急折入海处,断了街路。临江而观,大江对岸是秦家结庐所在,屋舍楼宇高低错落,延绵如城,最为醒目的琼楼巍峨凌云,气势颇雄。续接长街的是一座宽阔雄伟的石桥,横跨沅沧江,不畏经年风雨。

桥上站着一位身着苍蓝道衣的老年道士,背负赤穗长剑,手握书卷正自吟咏。道士形容清癯,道衣、赤穗随风飘飘,流露缥缈羽飞之态。此刻他正沉浸于自我心境,神游于书卷之内,不察逼近的纷扰。

诸人止步于桥前,朱烈火上前谦和道:“诗圣前辈,今日也要与我们为敌吗?”老道士闻言回神转身,左手握卷背负于后,目光冷冷地看着朱烈火,颇为不喜道:“什么诗圣不诗圣的!吾乃逍遥一谪仙!”

继而,他又轻抬下颌朗声吟诵道:“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

朱烈火登时想起江湖中关于诗圣的一些传言,不由醒悟自己方才的称呼有些不妥。诗圣得其号与其他六圣有别,颇有些恢诡谲怪的意味,非是他的诗才冠绝天下,而是他对青莲居士仰慕难舍,天下无出其右。

古往今来,诗家何止三千,他却只慕太白。他对太白的诗爱之深切,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不但时时手不释卷,效仿太白风仪,而且渐渐混淆自我意识,甚至自诩诗仙转世,已然人我不分。

因他同其他六圣隐居灵丘山,遂只能以“圣”为号,又因他爱诗如痴的怪异行径,于诗道也算有些才情,才被江湖人冠以“诗圣”戏号。他本来钟情于“诗仙”之号,还因不喜“诗圣”之名杀过不少人。

然而“诗圣”称号早已叫遍江湖,又岂是他一厢情愿可改?后来还是七圣中人苦口劝解,青莲居士诗剑双绝,屹立绝巅,他若以“诗仙”自居,有比肩太白的亵渎之嫌,况且“诗圣”本是青莲居士的仰慕者少陵野老的诗号,也不算辱没了他的初愿,他不情不愿勉强囫囵接受。

据朱烈火所知,诗圣依旧不喜旁人提及其号,随着他同青莲居士混淆身份日久,其性情更加捉摸不定。朱烈火方才称一声“诗圣前辈”显然是犯了他的忌讳,而他吟诵的《蜀道难》有豪气,也有悍气,更有杀气,算是以诗言志回答了朱烈火的问题。

历史上的青莲居士除了诗绝天下,且武从天下第一剑客裴旻学剑,据传当世剑法第二。诗圣慕太白的诗,也慕太白的剑,更慕太白的性情。他从史书的描摹中将青莲居士学了个十足,风传他自矜天下剑法第二。

这天下能够自承第二的人,实则是对天下第一隐晦的宣示,并非甘愿陪衬次座。先不管诗圣是否对自己的剑法自视甚高,此刻仿佛是冬日的寒风骤然吹走了他的暮气,浑身气息陡然变得迥然不同,透着一股喧嚣张狂的侠气。

世人惯常用冬日喻示人生迟暮的终点,然而历冬枯而不衰反而是对人生最鲜活时期的考验,雪夜薄衫,热血逐寒,冬时才是与少年最相配的季节。少年,是胖是瘦,是美是丑,是好是坏,是慧是愚,都有一种耀眼的纯朴的可爱的生气。

诗圣拔剑在握,卓立桥上,那桥便成了峥嵘而崔嵬的剑阁。他剑刃锋锐破风,双目炯炯破风,气度倨傲破风,那他便成了初生无畏的少年豪杰。犹如太白结客少年场时的痛快酣畅,他于一瞬间变成了朝气蓬勃的少年。

诗圣压着野性,一本正经道:“来者若是客,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可你们不请自来是为贼。今日我就费心杀了你们这些邪魔外道,为我江湖初行添上一份荣光!来吧!”

桥前诸人以朱烈火、柴月关、康景文三人实力最强,然康景文有断臂之伤,柴月关刚遇强敌,唯有朱烈火实力犹存,因此他率先拔剑向诗圣攻去。朱烈火这一剑蓄势而发,恍见长虹贯日,威可逼人,桥上似是忽然刮起了一阵风雪。

诗圣满眼雀跃欲试,按捺不住眉宇间的豪兴,他径直挥剑斩出,手中剑来得异常酷烈锐气,正好符合他少年意气风发的心境。如同蓄水决堤,如同朝阳破晓,带着猛烈的肆意和杀伐,少年的剑有着一往无前的直率、亢奋和毁灭。

诗圣一剑方起未绝,朱烈火惊得心弦一震,两柄剑的剑芒在空中绞杀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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