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2/2)
而是太监白熵,作者对他成长的塑造,性格的反转、刻画精准到位。从小时候的天真烂漫,对温厚忠良的秦耀崇拜追随,直到父母被秦家暗害,家破人亡,白熵作为罪臣之子,因为年纪还太小所以被选入宫,去势后成为了内侍太监,内心逐渐扭曲变形,一步步走上了权谋之路,为家族复仇,最终死于锦衣卫秦耀的剑下。而整篇文读下来,白熵这个复仇者的人物形象,已经深刻地印在了李悬的心里,虽然后期黑化,而且不洗白,但是读者对他却讨厌不起来,不仅不讨厌,反而有种引人入胜,让人着迷的力量。>
如果林希能够把小说里的白熵完美地呈现在荧屏之上,一定会大受欢迎!>
晚上林希洗完澡,从洗手间走出来,李悬躺在沙发上看剧本,漫不经心地回头一瞥,就看到他的身体吓得她面膜都掉了一半。>
“下次能不能穿好衣服再出来!”李悬扔了一个抱枕过去,被林希稳稳接住,挡在下面。>
“别人想看老子还不给呢!”林希咕哝一声:“身在福中不知福。”>
“……”>
等他套了一件睡袍,边系带子边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来,将她抱起来直接往自己的大腿上放:“看什么?”>
“剧本,《佞臣》,我想帮你签下来。”李悬将剧本递给他:“是不错的电影,虽然比不上《龙御》的大制作,但是能在里面担当配角,也是很好的机会所以……”她目光在他脸上流转:“想演戏吗?”>
林希耸耸肩,问的是:“钱多吗?”>
“……”李悬有点无语:“能别这么俗吗?”>
“俗就俗呗,不求发财,攒够老婆本儿就成。”他说这话的时候,一口含住了李悬的耳垂。>
李悬身体敏感地颤栗了一阵,轻轻推了推他:“说正事,片酬肯定不会太高,毕竟是小成本制作,但是这部剧的剧本真的很好,虽然是男配,但其实是双男主,第一次拍戏就担当主角的机会可不多,而且人物形象也不错,虽然是反派但是人气很高……”>
“你觉得行,那就行吧。”林希打断了她,将剧本随手扔在了茶几上。>
“哎?你不看一下?”紧接着她敏锐地察觉到林希身下的变化。>
我去!>
这家伙真是随时随地都能……>
《佞臣》在郊外的一座古风的影视城进行拍摄,李悬带着林希过去上妆视镜,在影视城外面下车,步行进去,林希上车到现在,一直在拿着手机看小说。>
不对,应该是从昨天晚上开始,他就猫在被窝里看小说,一直看到凌晨,看的就是那本《白铁铸佞臣》。>
一开始李悬以为他是为了熟悉剧情和人物,就没管他,结果吃早饭的时候,林希突然放下手机,沉默了良久,深吸了一口气,眼圈微红,有些哽咽地说道:“卧槽,好虐。”>
吓得李悬筷子都掉在了地上。>
这家伙,居然被一本耽美给虐到!还虐哭了!>
林少爷的画风越来越往诡异的方向发展。>
影视城大马路上,一辆黑色的长轿车跟他擦身而过,林希沉迷小说不能自拔,专注当着他的低头党,要不是李悬拉着他,这跟着就被撞翻。>
李悬惊魂甫定,咕哝了一声:“影视城不是不让开车进来吗?”>
这里的地面都是铺设的青石板,颇具古风古韵,要是谁都把车开进来,石板被车轮碾压容易起裂缝。>
但是规定虽是如此,左不过某些耍大牌的明星非要特立独行。>
轿车在一座华丽的王府邸前停了下来,这里是今天林希要参与试镜的拍摄场地,也就是剧本里白熵的家。>
拉风的加长轿车上走下来一个男人,很年轻,模样英俊清秀,周周正正,他的身后跟着两个助理,给他提包拿衣服。>
“原来是他。”李悬冷嗤了一声:“难怪这样嚣张跋扈。”>
他叫裴子夏,这两年火爆荧屏的鲜肉小生,连着接拍了好几部宫廷古装剧,都取得了不错的收视率,他的古装扮相被网友们称为是公子如画,不过因为年少出名,又斩获了国内不少大奖,正处在风头上,所以很是膨胀,经常在剧组耍大牌,据说有一次和导演发生争端,还险些把导演给炒了,幸而公司出面协调了矛盾,总而言之,脾气大得很。>
李悬看了林希一眼,他压根没注意到那人,放下手机开始看剧本,模样还挺认真。>
其实都说林希脾气不好,但是和圈子里那些真正脾气古怪刁钻又大牌的艺人比起来,林希对工作的态度,那简直不要太努力了好吗?>
李悬真为他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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