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分权(2/3)
之所以陛下不亲自出面,而是让三人出面,只是为了跟太子的矛盾不继续加深。
不过魏征可不管这么多:“律法面前岂论议价?”
“卷宗记载,史诃耽曾三拒褚遂良求购,最终被迫签署契约。此等强买强卖之举,与市井无赖何异?当年陛下处置陇右道大使皇甫德参‘低价买民麦’,亦是按律笞四十,何曾因官职姑息?”
长孙无忌脸色微沉,正要反驳,房玄龄却轻咳一声:“二位先莫动气。此案关键在于‘是否构成胁迫’。卷宗中仅提及史诃耽‘被迫签约’,却无证人目睹胁迫场景,亦无书信、口供等直接证据。律法讲究‘据状断之’,若无铁证,量刑需谨慎。”
魏征敢去怼陛下,强行站位太子,房玄龄自然不会这样做。
还是要找些借口,把这件事轻拿轻放。
“房相为何总要往轻处想?”
魏征猛地拍案而起:“史诃耽先前不敢告状,此等行为本身便是畏惧权势的明证!若苛责无直接证据,岂不是让受害者申冤无门?”
长孙无忌摇头:“魏公此言差矣,律法重实证,非重推断。若仅凭‘不敢告状’便定罪,恐开‘莫须有’之先河。”
魏征吹胡子瞪眼,就要大肆辩论一番。
房玄龄见气氛剑拔弩张,连忙打圆场:“陛下曾言‘法者,天下之公器’,若褚遂良真有罪,陛下断不会回护。但此案需顾全两点:一则,依律量刑需精准;二则,需给陛下留体面。”
听到陛下体面这个词,魏征气势一滞。
他可以就律法说事,但不能枉顾陛下这边,皱眉道:“如何留体面?”
房玄龄拿起卷宗,略微思索道:“依某之见,可按‘坐赃’论处,计三百匹绢,合徒二年。但念其无欺压百姓、贪墨官银等恶行,且累年修史有劳,可奏请陛下‘以铜赎罪’,罚铜六十斤,革职留任。如此,既符律法,又存余地。”
魏征闻言,自然不肯:“革职留任?”
“五品官革职便无官可留,此说不通!依律,坐赃徒二年,当罢官为民,何来‘留任’?房相莫不是想自创律法?”
长孙无忌趁机道:“魏公何必如此固执?褚遂良虽有错,却非贪腐巨恶。太子监国以来连番弹劾,已让朝堂人人自危。若再严惩言官,恐堵塞言路,让陛下失去耳目。”
魏征怒视长孙无忌:““他强买民宅是言官职责吗?分明是私德有亏!长孙公屡屡为其开脱,莫非认为言官无过?”
长孙无忌微微摇头:“我并非为他开脱,只是提醒魏公,莫要让律法成为党争工具!你身为太子少师,处处为太子张目,难道就没有私心?”
政事堂内气氛骤凝,房玄龄打着圆场:“依某之见,可折中处置:褚遂良虽无直接胁迫证据,但身为言官,与商贾过从甚密,有失体统。按《职制律》‘官人无故出入市肆’条,当罚俸一年,降为六品治书侍御史,仍留御史台效力。如此,既警其德行,又存其才用。”
魏征皱眉:“降职留任?坐赃之罪,按律当罢官,如何能‘罚俸降职’?房相此举,怕是要坏了律法根基。”
长孙无忌劝说道:“魏公未免太过死板。褚遂良若罢官,谁来修《贞观实录》?陛下前日还说‘史笔需仗忠臣’,难道要让他亲自执刀?”
魏征寸步不让:“修史事大,律法事更大!”
“若因需用其才便网开一面,他日若有能臣谋反,是否也要留其性命以效犬马?”
房玄龄想了想,又道:“既然双方各执一词,不如按‘公罪’论处。褚遂良‘因公议价失当’,降职一级,罚俸半年,仍任言官。如此,既符合‘刑不上大夫’的惯例,又能让陛下看到我等‘惜才’之心。”
魏征盯着房玄龄,忽然意识到这是在皇权阴影下的无奈妥协。
若坚持罢官,恐遭李世民苛待功臣的指责。
若同意降职,至少能让律法的威严稍有彰显。
魏征并非不懂陛下的暗示,只是不想就这么妥协。
但长孙无忌跟房玄龄这边,自然不会魏征的做法。
“也罢。”魏征终于松口。“但需在奏疏中写明‘永不许其参与田宅交易’,以儆效尤。”
长孙无忌嘴角微动,似笑非笑:“魏公这是要断了褚遂良的置产之路?也罢,我同意。”
房玄龄拿起笔,在奏疏中写下“降为六品治书侍御史,罚俸半年,禁入市肆议价”。
对于褚遂良的处置方案,不过次日,就到了太极宫。
李世民看完后,也就直接拍板定下。
魏王李泰自然是极其高兴。
他这边还没出手呢,父皇就把事情搞定了。
看似降职,实则对于褚遂良来说无伤大雅。
至于禁入市肆,这都是小事。
只要褚遂良还在朝堂上能说话,其他事情都不重要。
消息传到大明宫,自然引发诸多不满。
“就这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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