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朋友(2/3)

来取笑人家!”雪糕甜丝丝笑道。

高杰笑了,笑意是由友情感染而起的。爽朗豪迈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四周,是大片霓虹灯光,令人眼花缭乱。这是台湾的西门町,还是南海的白云区?

“雪糕,我们去喝杯酒,好不好?”高杰笑问。

“到前面的酒吧,那里气氛热烘烘的!”雪糕着,在前面引路。

人活在世上,总在不同的场合环境里兜兜转转。有人随波逐流,有人逆水行舟。红尘迷乱底下,谁都会分不清前后左右,是是非非。得而复失的那份若即若离的感觉,屎人认定世界的一切,并不真实。唯一真实的,只有情永在。

夜晚是人们最轻松的时间,因为他们可以完全放松自己的心情,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记忆酒吧正放着幽雅的轻音乐,金鸡和林聪坐在卡座里。

金鸡晃了晃已经空了的瓶子,冲着姐叫道:“美女,再来一瓶!”

“好的!”姐满面笑容道。

“金鸡哥,还要啊?”林聪已经喝的差不多了。

很快,姐又拿了一瓶过来,金鸡直接往杯子里倒酒:“靠,不喝酒干嘛去啊?”

林聪猛点头,嘀咕道:“那倒也是……那倒也是……”

金鸡端起酒杯,一口喝完:“干嘛啊?你喝不了了吗?喝不了就先回家睡觉吧!”

林聪明显非常不服他叫道:“当然不是了,我还能喝很多呢!”

自从离开邱名秀后,金鸡整寄情杯中物。身为心腹的林聪,只好日夜陪伴。

金鸡的心情不难理解,他记挂昔日共同出生入死的好朋友。而邱大民这边的人呢?他根本不愿接触。

“咦?金鸡哥?”邱大民麾下四大护法的铁护法肥仔带着几个弟人模狗样地从金鸡身边经过:“哈哈哈哈!怎么会那么巧在这里遇到金鸡哥呢?来来来,今晚金鸡哥喝多少,算我的帐!”

金鸡瞥了肥仔一眼,冷哼道:“你算老几啊?我用得着你请?”

“哦!”自讨没趣的肥仔,只好匆匆离开。

“最讨厌这种叛徒了!”金鸡哼道,一口将酒喝干。

肥仔投靠邱大民便是叛徒?自己呢?哈,又何尝不是。

林聪看得出来,金鸡借酒精来麻醉、逃避。他逃避现实,他并不喜欢现在的自己。所以,他将自己收起来。但,树欲静而风不停呀。

“只要是金鸡的场子就给我扫!”

不少隶属邱名秀麾下的暴力团门生,借金鸡离巢一事搅屎搅棍,都想搏出位。

“扫到那王八蛋无处可躲为止!”一个身高一米七三,大眼睛,高鼻梁,满头绿色的长发青年将一张桌子掀翻,狂笑:“哈哈哈哈……金鸡都不敢现身躲起来了!”

金鸡不是不敢现身,只是不想和旧有圈子的人摩擦。

但有时,是欲罢不能的。就在这伙人得意的时候,一只巨大的拳头将一个卷发大汉打飞出去。

鬼王江和白骨一伙人看到来人,士气暴涨:“金鸡哥!”

鬼王江指着跟前那伙人:“金鸡哥,他们好嚣张!”

金鸡走到前面,冷声道:“鬼王江,把你的钢管借我一下!”

“是!”鬼王江很乐意地把手里的钢管递给金鸡。

金鸡接过钢管,在手里挥舞着:“你们想扫我的场?”

只要金鸡到场,必然是所向披靡。惹怒金鸡,非同可。

一分钟不到,金鸡手里的钢管都打弯曲了。带头那绿发青年在一轮疯狂殴打后,满头是血,躺在地上动也不动。其后去医院大修,头部缝了三十针。

经过怒殴绿发青年一役,江湖又有新动向。不少暴力团的人认为金鸡离巢,欠缺得力,纷纷投靠门下,想趁机上位。

一星期内,邱名秀麾下过千门生离巢,追随金鸡。而且,情况有持续恶化的迹象。

看到邱名秀黑着脸,比利内疚。倒像当日比试放过金鸡,是一个大错。他泛起一个错上加错的念头——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邱先生,我试下去跟金鸡谈……当然,就这样叫他回来,肯定是不行的!我试下跟他实话,将邱先生想推他做龙头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他!”

邱名秀皱眉道:“比利,暴力团龙头这个位置不是垃圾,不可以给就给的!”

比利微笑:“我明白邱先生的意思!”

“你真的有把握能服金鸡?要不要阿干陪你一起去啊?”让比利去游金鸡,邱名秀总感觉有点兀突。

比利信心满满道:“邱先生,金鸡这种人的性格,不难应付!”

邱名秀狠狠地吸了口雪茄:“那好!你去叫他回来!”

“是!比利一定不负邱先生所望!”

一个月亮黄得有点怪怪的晚上,比利查出金鸡正在和平卡拉消遣。

‘嘎’一辆奔驰在和平卡拉的门口停下。车门打开,比利带着两名西装笔挺的手下走下奔驰车。他抱着志在必得的心态来当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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