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电驴惹祸(1/3)
在为王钧庆贺回来的路上,李宏接到儿子亦斌的电话:
“爸,我撞人了。”
“什么?”李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骑车撞到人了。”亦斌低声怯怯地说。
“在哪?撞到什么人了?”这次李宏算是确定地听到了他不想听到的消息了。
“在富阳桥头,撞到一个女生了。”电话那头儿子回答道。
“怎么撞的?受伤了没有?”李宏想了解下这一意外事故的责任和受损的程度。
“我超过她的车,想拐到右边去拿我的蓝球,就撞上了。我没事,她的牙齿断了。”亦斌如实地描述了现场的情况。
李宏大致知道了这责任主要在儿子,对方的伤势看来不轻,得立即前往处理才好。于是,他立即告诉儿子在原地等待:“我马上就来!”
李宏夫妇很早就阻止儿子骑电动车,学校也三申五令地禁止,可像亦斌这样的孩子根本就不当回事,还以为自己的车技有多高超,不仅自己骑,有时还载人。故要出点状况是在所难免的,只是李宏没想到这次会这么严重。
因为新买的电动车被儿子骑去并出事了,他只好开车前往。
当他到达现场时,女孩的父亲和表哥已先行到达。女孩还有个伴,是坐在她后面车架上的同学。经了解,她们是高三学生。
这时,两辆电动车已移到路边。李宏就让他们将两车移到出事地点拍摄现场。同时,也让那位女生张嘴拍下断牙图片。
一看到女生那张嘴,李宏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上唇红肿,正面一颗上门牙断了三分之二,牙龈处不断有血渗出。
李宏当机力断,马上让对方父女上车前往颖春市医院处理伤口。随后返回现场,报警。
交警到场作好笔录后留下电话,双方等候处理。
李宏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几天都是如芒在背,不知道接下来会如何处理?因为对方是女生,这门牙对于女孩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甚至都想到要不要娶这女孩做儿媳妇了。可惜年龄相差悬殊,无论如何都是不现实的,那只是他的一闪念而已,真正要面对的还是如何赔偿的问题。
根据网络上一位退休老交警介绍的经验,像这类事情当事人最好不要直接跟对方联系,交给保险公司就行了。可是,李宏购买的这辆“绿源”牌电动车所做的保险只保购买者本人而不保第三者,再加上对受害者的同情心,他便给了对方自己的手机号码。结果,三天两头就会接到对方的电话,一会儿说牙龈肿痛发炎,一会儿又说安装一个牙齿要多少多少钱。对此,李宏也专门到有关医院牙科了解过,安装一个普通假牙一般几百元,但若要种植,少则五六千,多则好几万,根本就没个准数。李宏这才知道事情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位战友的妻子是做保险的,建议他去申请学校的“学平险”。他联系孩子的班主任。班主任说:“这事情恐怕难办,学校早就三申五令明确学生不能骑电动车了。”言下之意是他也帮不上忙了。姚淑英不死心,通过在学校任教的侄女了解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后自己打电话去问,结果还是那句话:“学平险只保学生本人,并不保第三者。”
无奈,只好等交警判定了。
那天在报警之前,李宏的朋友就提醒亦斌:“到时候你就说我在前面骑,后面的车不知是怎么撞上来的。”
可惜,率直的亦斌不会“转弯”,面对交警的询问,他仍是“如实交代”。交警含笑而去,无疑这责任早已坐实。
更糟糕的是,事故发生次日,女孩的父亲就打电话给李宏,说摔断的牙齿不是一颗,而是两颗。一颗是大家都看得到的,另一颗表面完好,实际内部已断裂,有x光片为证。
为防止对方做假,李宏要求对方要到正规医院拍片。同时,为防被讹诈,在交警通知处理当日,他还邀请了两位朋友帮忙鉴证。
在处理事故当日,交警调取了出事地点周围的监控,但除了隐约看到两辆车先后驶过外,其他什么也看不到。但这并不影响交警对此事故的判定,根据是李亦斌的自述。双方就此展开了唇枪舌剑:李亦斌虽有超车变道之错,但对方也有违规载人之失。何况,对方据以判定第二颗断牙的证据是私人诊所提供的影像,不足为凭。
第一场调解不欢而散。三方约定第二次调解在受损方拿到正规医院证明后进行。
在大家将要离开调解室的时候,李宏跟女孩的父亲直截了当地说:“说来说去就是钱的问题,你干脆说要赔多少钱吧!”
对方不防被李宏呛了一句,一时回答不上来,就拉着一位近亲到门外商量。随后,女孩的父亲对站在旁边的姚淑英说:“我昨天去问了一下,医生说起码要一万两千元。你们看能出多少?”
淑英笑了笑,没有回答,随后转告李宏。
李宏一听:“有门!你怎么不早说?”
“我也不确定这能不能解决问题。”淑英分辨说。
“可以。”李宏肯定地说,“我原以为对方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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