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后记:世界观篇(二)(5/6)

什么意思呢?简单来说,这条特修斯之船,如果时时刻刻给人们强调,我是这艘特修斯之船,我是这艘特修斯之船,那么它每换一个零件,人们都会想:这个换了,那个换了,那这条船还是特修斯之船吗?

但是如果特修斯之船换个方式呢?默默的做一条船该做的事情,该换什么零件,就换什么零件,多少年之后,人们还会指着这条船说:这就是特修斯之船,我的爷爷坐过这条船,我的爸爸坐过这条船,我自己也坐过这条船$果此时有个杠精出来说,不对,你爷爷当年做的那条船,已经不是今天你做的这条船了,不用特修斯之船出来说话,人们首先就会反驳这个杠精了。

水利万物而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利万物,一个是不争。

【原始神】这条特修斯之船,如何在人们的信仰变化之下,能够也享受【香火神】的香火,利万物与不争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幸运的是,咱们华夏在这两个条件上,基本符合。

利万物这一点咱们基本不说了,华夏对神的信仰基本上没有什么恶神,只要是个神,都是能给人们带来疙的,虽然疙不一样,哪怕是地府的鬼差,也不是恶的,而是用来抓取鬼魂的——这一点和西方的传说不一样:咱们华夏的地府里面是神,小鬼儿是打工仔,是用来让人们转世投胎的。而西方的地下面都是恶魔,是用来诱惑人犯错的‖样西方的信仰里,人信上帝上天堂,不信上帝下地狱°做坏事了没关系,花点儿钱也能上天堂(参考前面的赎罪卷事件);咱们的世界里呢,你做好事就能投胎和好人家,继续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潇洒走一回,你做坏事了不仅在阳间枪毙了,在地府里还得继续枪毙几百回——是不是挺可爱的设定?

扯远了,但是总体来说,华夏的神是满足利万物这一说的,然后就事【不争】了。

这么说吧,在所有民族里,华夏民族里的所有神,几乎是最【不争】的了,你能在山西的悬空寺里看到儒释道三家的圣人欢聚一堂,坦然接受人们的膜拜,你也能看到每个来悬空寺的人也不会因为这个人信道,那个人信佛就在悬空寺里面给开始“圣战”,拼个你死我活的,而回顾世界历史,西方的整个十字军东征史,基本上就是不断的【争】的历史:争着传播xx隔,争着把异教徒给干掉,争着让其他民族信仰非要信自己的信仰,以至于初看这段历史的时候,沐雨心中不禁奇怪道:神经病啊!争什么争,都信不就好了?

这话在华夏大地上说说还可以(实际上咱们也是这么做的,反正出事儿了,咱们一般是能拜的都拜拜),如果咱们出国了,到了某些国家可千万不敢这么说,被打成猪头都是轻的。

如此我们不禁问一个问题:为什么华夏如此特殊?

原因是:殷商时期的一个事件:武乙射天。具体的故事是这样:武乙是殷商时期的君王,当时殷人对神非常崇拜,而武乙作为君王为了改变这个状态,就把一个大竹竿立起来上面挂一个扭水袋。里面放上血,然后就说你们长说上天怎么怎么样,我就不信,我就让你们看看我今天是怎么样把天射破的。后来他就拿了支箭射向那个袋子。袋子破了,武乙却没事儿♀个故事有很多种解读方式,其中一种解读是破除当时人们对神的迷信,历史上将这个事件意义称为——在神权政治向王权政治转变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

我们不讨论具体的事件,但是我们至少知道,从殷商之后,周朝一直到清朝,这两年多年间,所有的神祗,宗教在这时候,就已经不再具备强而有力的通知华夏万民的需求,取而代之的是君权统治万民——这意味着,殷商之后,华夏所有的神祗,都满足了【不争】的条件。

所以,华夏的神祗,即便有自己的宣传机构(宗教),也会因为【不争】的特性,在【利万物】的特点之下,与华夏万民和平共处,如此,观自在之类的神祗,自然可以在华夏历史上永存了。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封神榜能够使得【原始神】与【香火神】之间共享香火的本质,就是因为这里面的【原始神】,通过封神榜,而被封神了。

而谁封的神呢?凡人姜子牙啊!

既然是凡人封的神,那这个【原始神】就不是强加给凡人的,如此产生的信仰,自然可以与【香火神】共享了,久而久之,自然不是对立,而是相融合了!

只不过这个道理,费长房恐怕是不懂的而已。

说白了,人民不会推翻人民自身,众人所封的众神,生命力远远大于非要强迫人们的众神——这也是为什么灭神门从华夏出的原因。

当然,以上主要是小说家言,既没有信仰立场,也没有对任何宗教的诋毁——恰恰相反,很多宗教里面的教义是非车得深究的,有自己的价值,我们只是在讨论——假设信仰能够成神的某些可能性而已。

对了,信仰成神这个设定,实际上很多书中都有提过,只不过单独把它特殊拎出来的,似乎只有西方的《美国众神》,不过《美国众神》讲的主要是基于信仰能够成神的设定下,各个神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